排骨是一道令嗜肉者心绪颇为复杂的菜。作为肉食的边缘性角色,排骨与蹄膀一类的重肉相较,贫寒却不村野,与清淡的海鲜相比,卑微而不鄙俗,很难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位。而且,肉之所以令人嗜之不已,除了丰腴味美之外,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口而食所带来的快意,与肉的鲜香混杂在一起,由此形成了味觉与心理上的双重愉悦。吃排骨却注定无法抵达这一层面。然而,排骨又自有一种迥乎寻常的味道,一个真正知味之人,是很难将排骨从自己的饮食序列中去掉的。 翻阅了不少古籍笔记,想看看古人是怎么烹食排骨的,结果让我大失所望。想来古人对于这一类食之无味、弃之可惜的肋骨,吃得非常低调。只有《礼记》中言之谆谆地教导说:“毋啮骨!”让人注意仪态,别和狗一样去啃骨头。即使豁达如苏轼,在惠州贬所啃食羊排骨,也自我调侃说,这种吃法是会令狗很不高兴的。排骨真的就有那么不堪吗?我想每一个现代人都会回答:NO!谁没吃过豉汁蒸排骨呢?再不济也吃过红烧排骨。如果你说连糖醋排骨都没吃过,恐怕真没几个人会信。 王国维有个“人生三境界论”,若是用来比附排骨的几种烹制方法,倒也有着几分暗合之处。就拿香煎来说吧,把排骨斩成小段,用味料腌渍后加上蒜子、姜丝,煎得干干的,再拌入其它配菜,一起焖至入味,是许多家庭中常见的一道菜肴。虽然相比起来,配菜的味道往往比主菜更好,但干香的排骨也不是没有一点嚼头。当排骨在唇齿间穿梭游移之际,生活的惬意,也就在舔嘴吸牙的余味中,不知不觉地得以呈现。此乃“独上高楼,望尽天涯路”也。 若是油炸,排骨的吃法更多,红烧排骨、糖醋排骨,都是在油炸的基础上进行烹制的。然而,若是在情人面前显示手艺,表现自己的温良贤淑,甘愿“为伊消得人憔悴”,那么排骨不论是红烧还是糖醋,内容都会略显单薄,这时不妨出出新意,做个椰汁排骨。把腌渍好的排骨裹上用面粉和鸡蛋调成的面糊,下油锅炸至金黄;新鲜椰汁入锅调好盐味,勾薄芡,与炸好的排骨拌匀即可。其实这种不土不洋的做法,除了有一股清新的椰香,味道方面并无奇特之处,却往往能够给食者一种心理上的震撼——排骨原来可以这样做。 至于蒸排骨,就像是居家过日子,其中的滋味,只有在亲自品尝后方才得知。排骨斩成小块,用姜酒、黑胡椒粉腌渍;香菇泡发后切成碎粒,与排骨拌匀。煮饭的时候,等到米汤将要收干,把装有排骨的碟子放入,饭熟排骨亦熟。在这种家常氛围的背后,是一种对于平淡生活的认同,随缘便是自在,顺事自然无事,不也就是“众里寻他千百度,蓦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吗? |